重点章节分值占比 2
第二章 国际法主体
本章概要
本章阐述国际法主体的类型,重点掌握国家的要素、类型和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高频考点
- 国家的要素
- 国家的基本权利
- 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
重点难点
- 重点:国家的基本权利
- 难点:国家承认与继承
知识点详解
一、国际法主体的类型
| 主体 | 地位 |
|---|---|
| 国家 | 最基本的国际法主体 |
| 国际组织 | 派生的国际法主体 |
| 民族解放组织 | 特定条件下的国际法主体 |
二、国家
1. 国家的要素
| 要素 | 含义 |
|---|---|
| 定居的居民 | 国家存在的基本条件 |
| 确定的领土 | 国家行使权力的空间 |
| 政府 | 对内行使权力、对外交往的机构 |
| 主权 | 对内最高、对外独立 |
2. 国家的类型
| 类型 | 含义 |
|---|---|
| 单一国 | 统一的立法、行政、司法系统 |
| 复合国 | 联邦、邦联等 |
| 永久中立国 | 承担永久中立义务 |
3. 国家的基本权利
| 权利 | 含义 |
|---|---|
| 独立权 | 自主处理内外事务 |
| 平等权 | 国际法上的平等地位 |
| 自保权 | 自卫和国防建设的权利 |
| 管辖权 | 对领土内的人和事的管辖 |
4. 国家管辖权
| 类型 | 含义 |
|---|---|
| 属地管辖 | 对领土内一切人和事的管辖 |
| 属人管辖 | 对本国公民的管辖 |
| 保护性管辖 | 对危害本国利益的外国人的管辖 |
| 普遍管辖 | 对国际犯罪的管辖 |
三、国家承认
1. 承认的类型
| 类型 | 含义 |
|---|---|
| 对新国家的承认 | 对新国家产生的承认 |
| 对新政府的承认 | 对新政府产生的承认 |
2. 承认的方式
- 明示承认:明文声明
- 默示承认:事实行为
四、国家继承
1. 条约的继承
- 政治性条约一般不继承
- 与领土有关的条约一般继承
2. 财产的继承
- 位于继承领土内的国家财产一般继承
3. 债务的继承
- 国家债务一般继承
- 恶债(如战争债务)不继承
五、国际组织
1. 联合国
- 成立:1945年
- 主要机关:大会、安理会、经社理事会、托管理事会、国际法院、秘书处
2. 安理会
- 组成:15个理事国(5个常任理事国、10个非常任理事国)
- 表决程序:实质性问题需要9个同意票,且5个常任理事国无反对票(否决权)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国家的要素不包括:
A. 定居的居民 B. 确定的领土 C. 军队 D. 主权
答案:C
解析:国家的要素包括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政府和主权。军队不是国家的必备要素。
例题2
安理会的表决程序中,实质性问题需要:
A. 全体一致同意 B. 9个同意票且无常任理事国反对 C. 10个同意票 D. 5个常任理事国一致同意
答案:B
解析:安理会实质性问题需要9个同意票,且5个常任理事国无反对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