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章节分值占比 1
第一章 法的本体
本章概要
本章是法理学的基础,阐述法的概念、特征、本质、要素和作用等基本问题,是理解法理学其他章节的前提。
高频考点
- 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强制性、程序性)
- 法的本质(国家意志性、物质制约性)
- 法的要素(规则、原则、概念)
- 法的分类
重点难点
- 重点:法的特征、法的要素
- 难点:法的本质的多层次理解
知识点详解
一、法的概念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二、法的特征
| 特征 | 含义 |
|---|---|
| 规范性 |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
| 国家意志性 |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
| 普遍性 | 法在国家权力管辖范围内普遍有效 |
| 以权利义务为内容 | 法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 |
| 国家强制性 | 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
| 程序性 | 法的创制和实施都有程序要求 |
三、法的本质
1. 国家意志性
- 法所体现的意志不是个别意志,而是国家意志
- 国家意志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2. 物质制约性
- 法的内容是由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 法最终决定于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3. 经济以外因素的影响
- 政治、思想、道德、文化、历史传统等对法也有影响
四、法的要素
1. 法律规则
- 定义: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 逻辑结构: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三部分
- 分类:
- 授权性规则与义务性规则
- 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与准用性规则
- 强行性规则与任意性规则
2. 法律原则
- 定义:为法律规则提供某种基础或本源的综合性的、指导性的价值准则或规范
- 与规则的区别:
- 规则明确具体,原则宽泛抽象
- 规则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适用,原则不是
- 规则冲突时一个无效,原则冲突时权衡适用
3. 法律概念
- 对各种法律事实进行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
五、法的作用
1. 规范作用
| 作用 | 对象 | 含义 |
|---|---|---|
| 指引作用 | 本人行为 | 法对本人行为的引导 |
| 评价作用 | 他人行为 | 法作为衡量他人行为合法与否的标准 |
| 教育作用 | 一般人的行为 | 通过法的实施对一般人产生影响 |
| 预测作用 | 人们相互间的行为 | 人们可以预先估计行为后果 |
| 强制作用 | 违法犯罪行为 | 法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制裁 |
2. 社会作用
- 维护阶级统治
- 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六、法的分类
| 分类标准 | 类型 |
|---|---|
| 创制和适用主体 | 国内法与国际法 |
| 法律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 | 根本法与普通法 |
| 法律效力范围 | 一般法与特别法 |
| 法律规定的内容 | 实体法与程序法 |
| 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 |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 |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下列关于法的特征的说法,错误的是:
A. 法是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 B.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 C. 法具有普遍约束力 D. 法主要依靠舆论保证实施
答案:D
解析:法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这是法区别于道德等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道德主要依靠舆论保证实施。
例题2
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
A. 假定条件、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B. 权利、义务、责任 C. 主体、客体、内容 D. 制定、执行、适用
答案:A
解析: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包括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