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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破产法
本章概要
本章介绍破产法的基本制度,包括破产申请、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等。重点掌握破产申请的条件和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
高频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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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1: 破产申请的条件
-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考点2: 管理人
- 管理人的指定
- 管理人的职责
考点3: 债权人会议
-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考点4: 破产财产的分配
- 分配顺序
知识点详解
5.1 破产申请的条件
破产申请的条件:
-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 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 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5.2 管理人
管理人的指定:
-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
管理人的职责:
- 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 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 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 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 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5.3 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会议的组成:
-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
债权人会议的职权:
- 核查债权
-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审查管理人的费用和报酬
- 监督管理人
-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 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 通过重整计划
- 通过和解协议
- 通过债务人财产的管理方案
- 通过破产财产的变价方案
- 通过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4 破产财产的分配
分配顺序:
-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 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 普通破产债权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题目: 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的是:
options: A. 破产费用 B. 普通破产债权 C. 税款 D. 职工工资
答案: ACD
解析: 破产费用、职工工资、税款都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