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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回避
本章概要
本章介绍刑事诉讼中的回避制度,包括回避的适用对象、理由和程序。
高频考点
🔥 高频考点
考点1: 回避的适用对象
- 审判人员
- 检察人员
- 侦查人员
- 书记员
- 翻译人员
- 鉴定人
考点2: 回避的理由
-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知识点详解
3.1 回避的适用对象
回避适用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和鉴定人。
3.2 回避的理由
| 理由 | 说明 |
|---|---|
| 当事人或近亲属 | 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 |
| 利害关系 | 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 |
| 担任过其他角色 | 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 |
| 其他关系 | 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 |
3.3 回避的程序
回避的方式:
- 自行回避
- 申请回避
- 指令回避
回避的决定:
-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 检察人员的回避,由检察长决定
- 侦查人员的回避,由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题目: 下列人员中,不属于回避适用对象的是:
选项: A. 审判人员 B. 证人 C. 书记员 D. 鉴定人
答案: B
解析: 证人不适用回避制度,证人具有不可替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