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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本章概要
本章介绍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与代理制度,包括辩护人的范围、权利和义务。重点掌握辩护人的范围和辩护权。
高频考点
🔥 高频考点
考点1: 辩护人的范围
- 律师
-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考点2: 辩护人的权利
- 会见权
- 阅卷权
- 调查取证权
- 辩论权
考点3: 指定辩护
- 法律援助辩护的情形
知识点详解
4.1 辩护人的范围
可以担任辩护人的人:
- 律师
- 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不得担任辩护人的人:
-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 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
- 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2 辩护人的权利
| 权利 | 内容 |
|---|---|
| 会见权 | 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
| 阅卷权 |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 |
| 调查取证权 | 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 |
| 辩论权 | 辩护人在法庭上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进行辩论 |
4.3 指定辩护
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
-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 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
- 审判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题目: 下列人员中,不得担任辩护人的是:
选项: A. 律师 B. 被告人的亲友 C. 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 D. 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答案: C
解析: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