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章节分值占比 3

第三章 大气污染防治

本章概要

大气污染防治法是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法律。本章重点包括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重点区域联防联控、燃煤和其他能源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污染防治、扬尘污染防治、法律责任。

高频考点

  1. 大气污染防治的基本措施
  2. 重点区域联防联控
  3. 排污许可管理
  4. 重污染天气应对
  5. 法律责任

重点难点

  • 重点区域联防联控机制
  • 重污染天气预警与应急响应
  •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知识点详解

一、基本措施

1. 排污许可管理

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本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名录中所列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单位以及其他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2. 总量控制

国家对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3. 排污标准

  •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二、重点区域联防联控

1. 重点区域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主体功能区划、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和大气污染传输扩散规律,划定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

2. 联防联控机制

  • 统一规划
  • 统一标准
  • 统一监测
  • 统一防治措施

三、污染防治措施

1. 燃煤污染防治

  • 调整能源结构
  • 推广清洁能源
  • 限制高污染燃料

2. 机动车船污染防治

  • 新机动车船应当符合排放标准
  • 在用机动车应当定期进行排放检验
  • 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大气污染物排放超过标准的机动车船

3. 扬尘污染防治

  • 建设单位应当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
  • 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

四、重污染天气应对

1. 预警制度

国家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

2. 应急响应

可能发生重污染天气的,应当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据重污染天气的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五、法律责任

1. 超标排放

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2. 逃避监管

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行:

A. 分散治理
B. 联防联控
C. 属地管理
D. 行业管理

答案:B

解析: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实行联防联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

例题2

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罚款为:

A.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B. 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
C. 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
D.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答案:B

解析: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