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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
本章概要
劳动争议处理是解决劳动纠纷的重要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本章重点包括劳动争议的范围、处理程序、仲裁时效、仲裁裁决的效力。
高频考点
- 劳动争议的范围
- 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 仲裁时效
- 仲裁裁决的效力
- 举证责任
重点难点
- 仲裁前置原则
- 仲裁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 一裁终局的情形
知识点详解
一、劳动争议的范围
劳动争议包括:
-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因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程序
1. 协商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可以协商解决劳动争议。
2. 调解
当事人可以到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3. 仲裁(前置程序)
-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仲裁前置:劳动争议必须先经过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 诉讼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仲裁时效
1. 一般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 特殊时效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3. 时效的中断和中止
- 中断: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 中止: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四、仲裁程序
1. 申请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 受理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
3. 开庭
仲裁庭应当在开庭5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 裁决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五、仲裁裁决的效力
1. 一般裁决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 一裁终局
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六、举证责任
1. 一般规则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 特殊规则
-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
- 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
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3年
答案:B
解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例题2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多少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10日
B. 15日
C. 20日
D. 30日
答案:B
解析: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