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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产品质量法
本章概要
产品质量法规定了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生产者和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和责任。本章重点包括产品质量义务、产品责任(侵权责任)、产品瑕疵责任(违约责任)、产品召回制度。
高频考点
-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 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 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 产品责任的免责事由
- 产品责任与产品瑕疵的区别
重点难点
- 产品责任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 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 生产者与销售者的责任分配
知识点详解
一、产品质量义务
1. 生产者的义务
- 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产品标准和质量状况说明。
- 产品标识应当符合要求: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等。
- 特殊产品的包装应当符合要求。
- 不得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
- 不得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 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2. 销售者的义务
- 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 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 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
- 销售的产品标识应当符合规定。
- 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
- 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
- 不得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二、产品责任
1. 归责原则
- 对消费者的无过错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销售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责任主体
- 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 销售者:承担过错责任,但不能指明生产者或供货者时承担无过错责任。
- 追偿权: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3. 免责事由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4. 诉讼时效
- 产品责任诉讼时效: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 最长保护期: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10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
三、产品瑕疵责任
1. 瑕疵情形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 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2. 责任承担
- 销售者依照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四、产品召回
1. 召回义务
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2. 召回程序
- 主动召回:生产者发现缺陷后主动召回
- 责令召回:监管部门责令召回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甲购买了乙公司生产的热水器,因产品缺陷导致甲被烫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甲可以向乙公司要求赔偿
B. 甲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
C. 乙公司承担无过错责任
D. 乙公司可以以"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为由免责
答案:ABCD
解析:产品责任中,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C正确),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要求赔偿(AB正确)。"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是法定免责事由之一(D正确)。
例题2
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5年
答案:B
解析: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