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食品安全法
本章概要
食品安全法是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法律,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内容。本章重点包括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法律责任。
高频考点
- 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
- 食品添加剂管理
- 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 十倍赔偿制度
重点难点
- 食品安全标准的强制性
- 食品召回制度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责任
知识点详解
一、食品安全标准
1. 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包括:
- 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 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 对与卫生、营养等食品安全要求有关的标签、标志、说明书的要求
- 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 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 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 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2. 制定机构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二、食品生产经营
1. 许可制度
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
2. 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
- 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 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 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 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
- 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
- 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 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 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3. 食品添加剂管理
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
4. 网络食品交易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
1. 应急预案
国务院组织制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 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3. 调查处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会同同级卫生行政、农业行政等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四、法律责任
1. 十倍赔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2. 行政责任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
- 罚款
- 吊销许可证
3. 刑事责任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例题与解析
例题1
消费者购买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要求:
A. 赔偿损失
B. 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C. 支付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D. 以上都可以
答案:D
解析:消费者可以要求赔偿损失,还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
例题2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义务包括:
A. 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
B. 审查入网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
C. 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
D. 以上都是
答案:D
解析: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并对其经营行为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