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基金托管
分值占比:3%-5% | 重要程度:★★★
考情分析
本章介绍基金托管的基本概念和职责。考试重点在于基金托管人的条件、职责、权利和义务等。
13.1 基金托管概述
13.1.1 基金托管的定义
基金托管是指由依法设立并取得基金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对基金资产进行保管和监督的制度。
13.1.2 基金托管的目的
- 保障基金资产的安全
-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13.2 基金托管人
13.2.1 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基本条件:
- 净资产和资本充足率符合有关规定
- 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 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 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 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 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
- 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13.2.2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资产保管职责:
-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 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 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
投资监督职责:
-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 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信息披露职责:
- 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 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 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其他职责:
- 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3.3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
13.3.1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
- 获取托管费
-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13.3.2 基金托管人的义务
- 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 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 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 披露基金信息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3.4 基金托管人的禁止行为
- 将基金财产归入其固有财产
- 挪用基金财产
- 不同基金财产之间进行相互交易
- 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13.5 基金托管业务流程
13.5.1 基金募集阶段
- 开设基金募集账户
- 保管募集资金
- 验资
13.5.2 基金运作阶段
- 开设基金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 办理资金清算
- 复核基金净值
- 监督投资运作
13.5.3 基金终止阶段
- 办理基金财产清算
- 保管基金财产
- 分配剩余财产
考点速记
高频考点
- 基金托管人的条件
- 基金托管人的职责
- 基金托管人的禁止行为
- 基金托管业务流程
数字考点
- 基金托管人:主要为商业银行
- 基金托管部门:专门设立
- 基金从业资格人员:达到法定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