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基金职业道德

分值占比:3%-5% | 重要程度:★★★

考情分析

本章介绍基金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考试重点在于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从业资格管理等。


17.1 职业道德概述

17.1.1 职业道德的含义

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准则。

17.1.2 基金职业道德的作用

  • 规范从业人员行为
  • 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 维护基金行业声誉
  • 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17.2 基金职业道德规范

17.2.1 守法合规

基本要求:

  •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
  • 遵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 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

禁止行为:

  • 不得操纵证券市场价格
  • 不得进行内幕交易
  • 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 不得挪用或侵占基金财产
  • 不得进行商业贿赂

17.2.2 诚实守信

基本要求:

  • 不得欺诈客户
  • 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 不得误导投资者
  • 应当如实告知投资者相关信息

禁止行为:

  • 不得夸大基金业绩
  • 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
  • 不得隐瞒基金风险
  • 不得进行不正当竞争

17.2.3 专业审慎

基本要求:

  • 具备从事基金业务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 保持应有的职业审慎态度
  • 持续学习,提高专业能力

具体要求:

  • 审慎开展基金业务
  • 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研究和分析
  • 合理评估投资风险
  • 不得盲目追求规模扩张

17.2.4 客户至上

基本要求:

  • 将客户利益置于首位
  • 不得损害客户利益
  • 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

禁止行为:

  •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 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 不得挪用客户资金
  • 不得侵占客户资产

17.2.5 忠诚尽责

基本要求:

  • 对基金管理人忠诚
  • 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
  • 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禁止行为:

  • 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
  •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获取不正当利益
  • 不得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17.2.6 保守秘密

基本要求:

  • 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
  • 不得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

禁止行为:

  • 不得泄露基金投资决策信息
  • 不得泄露客户身份信息
  • 不得泄露基金未公开信息
  • 不得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

17.3 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17.3.1 从业资格考试

考试科目:

  • 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
  • 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 科目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础知识

资格取得条件:

  • 通过科目一+科目二 或 科目一+科目三
  • 被机构聘用
  • 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 未被金融监管部门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17.3.2 后续培训

  • 每年应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培训
  •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等

17.4 违反职业道德的处理

17.4.1 自律处分

处分类型 适用情形
谈话提醒 轻微违规
警示函 一般违规
公开谴责 较严重违规
暂停基金从业资格 严重违规
取消基金从业资格 最严重违规

17.4.2 行政处罚

  • 警告
  • 罚款
  • 没收违法所得
  • 暂停或撤销基金从业资格
  • 市场禁入

考点速记

高频考点

  1. 六大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要求
  2. 守法合规的禁止行为
  3. 诚实守信的禁止行为
  4. 保守秘密的具体要求
  5. 从业资格取得条件

数字考点

  • 每年后续培训:≥15学时
  • 最近3年未受刑事处罚
  • 科目一+科目二 或 科目一+科目三